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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月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新遴选入额检察官等举行宪法宣誓仪式。38名宣誓人在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伟茂的带领下,面对国旗国徽,字字铿锵宣读了宪法誓词。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清伟监誓,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春主持仪式。

      宣誓完毕后,李清伟指出,向宪法宣誓,既是一种荣耀,更是一份责任。参加宣誓的同志要牢记誓言,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

  

      李清伟强调,“力行”宪法誓言,履行宪法使命,要始终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自觉加强自身廉政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纪法规矩,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7/32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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