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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17天内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处严查严处

发布时间:2019-10-28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浙江象山17天内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处严查严处

   2019年9月10日,浙江省象山县纪委发布《关于3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警醒全县党员干部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发现3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后,象山县纪委按照规定程序,在短短17天里对其进行了“调查、核实、处分、通报”,通过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原来,今年8月23日,象山县纪委正风肃纪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该县城区某KTV包厢内有3名党员干部参与有偿陪侍人员在场的娱乐活动。当晚,这3名党员干部被带至县纪委进行谈话。8月24日,虽然是周末,调查人员依然毫不放松,顾不上休息,继续深入调查,对在场参加娱乐活动的另外3人进行了谈话,进一步查明违纪事实、固定证据。

   9月2日,经象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对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在初核、调查阶段,调查人员共谈话10人次,全力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经查,8月23日晚,大徐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财宏,县交通集团项目前期部副经理郭华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共计1600元。饭后,陈财宏、郭华杰又接受该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城区某KTV包厢参与有偿陪侍人员在场的娱乐活动。丹东街道后山村村委会主任马文华共同参与了该有偿陪侍人员在场的娱乐活动。

   “身为党员干部,却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党规于不顾,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一定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而且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听完调查组汇报后,象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严肃指出。

   9月9日,经象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财宏、郭华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文华党内警告处分。9月10日,象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对该案例进行了通报。

   本案中,陈财宏等党员干部在党的十九大后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明知故犯,表明“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复杂性。必须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露头就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发现问题线索当晚即展开调查,第17天即作出党纪处分决定,象山县纪委对顶风违纪者毫不手软。面对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为精准发现线索、尽快查实问题,象山县纪委于今年3月专门成立了正风肃纪行动组,专项整治顶风违纪问题,确保正风肃纪检查及后续处置“快、准、狠”,实现检查效果的最大化。正风肃纪行动组成立以来,已开展专项检查16次,发现问题14个,查处18人,问责及党纪政务处分1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起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国利 || 浙江省宁波市纪委监委 钱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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