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属国有企业自我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整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 作者:
(记者 谢进) 11月20日,省纪委省监委召集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11家省属国有企业纪委有关负责人,对省属国有企业自我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整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认为,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对省委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逐项、逐个、逐人、逐次通报曝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作出坚决整改的承诺,体现了坚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决心,体现了直面存在问题的勇气魄力和责任担当。
会议指出,整改考验着省属国有企业党委的政治站位、大局意识,检验着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觉悟、责任担当,有态度就要有行动,承诺了就要兑现,坚决做到不喊“空口号”、不开“空头支票”。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盯着问题改、盯着责任改、盯着效果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会议强调,解决问题首先要提高思想觉悟,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改始终,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谈,把教育帮助和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深挖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健全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会议要求,省属国有企业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执纪尺度,精准监督执纪。对小错、小过及时批评教育、红脸出汗;对违规违纪违法者,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十九大以后,特别是这次集中通报曝光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规领取、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额追缴;对违规公款购买库存的烟、酒、茶等物品及时规范处置,确保“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