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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检察:法治指导员“上岗”了,民营企业家安心了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是一种荣耀,更是一份责任。法治指导员要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在提供法律建议、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依法治企等方面,常守为民初心,多献良谋善策,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7月29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沙湾市工商业联合会、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聘任仪式。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志康主持仪式。

  徐志康表示,建立检察官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专业化、“一对一”法律服务的创新举措和具体实践。

  沙湾市工商联副主席于金莲介绍,由检察院推荐,首批聘任李茜等7位检察官为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沙湾市7家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任职企业意见,结合本人意向,可以连续聘任,也可以交流到其他企业担任法治指导员。

  聘任仪式上,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领导共同为7名检察官颁发了聘书。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艾金刚宣读了《关于聘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的通知》,并代表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作表态发言。

  艾金刚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民企“三员”。一是当好企业法治建设“指导员”。指导民营企业开展依法管企治企、平安企业建设等工作。二是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员”。聚焦合同签订、劳动争议、环境评价、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帮助依法处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劳动用工、经济合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解答法律适用疑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当好企业学法用法“宣传员”。结合企业特点和办理涉企案件情况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警示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新在发言中说,民营企业要将支持法治指导员履职纳入企业整体工作,根据企业实际,主动向法治指导员介绍、通报企业有关情况,定期收集企业和企业职工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法治指导员反馈,配合法治指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民营企业放心更好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民营企业代表在发言中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厚爱,一定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法治指导员的工作,为法治指导员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共同为推动沙湾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自治区人大代表、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伟天说,派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是为民营企业送“福利”、送温暖,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持,让我们民营企业发展更加有信心、有力量、有保障。

  据了解,法治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企业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市工商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法治指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法治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联合给予表彰。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李茜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优势,创新落实检察官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等制度机制,推动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及化解法律风险、预防违法犯罪能力,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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