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积极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交往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04 来源: 海南廉政网 作者:佚名
“规定的出台,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大家清楚的知晓能做与不能做的边界。”市纪委监委干部学习规定后如是说。
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海南省纪检监察干部交往规定(试行)》,五指山市纪委监委将规定印成口袋书,确保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同时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
规定从纪检监察干部之间交往、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交往、纪检监察干部与涉案人员接触、纪检监察干部与社会人员交往、工作制度五个方面,给纪检监察干部的交往划了“红线”,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交往行为,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
“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所以我委将规定印成口袋书,就是要让纪检干部随时看随时学,常看常学,常学常思,时刻知底线守底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