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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规范性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针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是纪检监察机关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效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把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关口,在综合协调、分析评估、监督管理等环节不断加强规范,确保建议精准有效。

  严格规范标准。坚持必要审慎原则,进一步明晰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适用情形,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审核把关,在报送主要领导审批前,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坚决防止建议滥用、错用等问题。

  优化绩效考评。将建议书质量和办结质量一并纳入纪检监察建议按期办结率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对纪检监察建议进行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建议质量较低以及“纸面整改”等问题进行通报,纠正“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

  加强指导督办。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以及派驻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估,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等在具体建议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开展优秀纪检监察建议书评比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不断提升建议工作质量。

  跟踪整改问效。在做好日常督查督办的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四类监督”协同工作内容,严格落实监督从严的法定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对有关党组织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作者: 胡胜华)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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