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何故“得义子”,谨防“攀亲戚”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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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象州县检察院对覃某诈骗老年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基本案情
被告人覃某,多次利用自己父亲病重,需认有缘人当“干爹”为由,向年逾花甲古稀的老年人抛出橄榄枝。在“喜结父子”获取信任后,他又向干爹骗取“祈福红包”,声称若生父能因“祈福”恢复身体健康便返利大额红包。2018年12月至2019年间,覃某以该种方式在来宾市区先后向多名老人行骗,非法获利19492元人民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详细向被告人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追赃挽损工作融入其中,督促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赔。最终被告人在检察环节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对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
象州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承诺诱骗他人索取“红包”,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遭受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
手段层出不穷
满怀善意“祈福”,却遭恶意欺骗
老年人要提高防范意识
遇事多找子女商量
子女也要多关心父母
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审核 | 吴 平
编辑|黄 薇
校对 | 刘德俊
来源 | 象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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