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检察:3000多公里跨省协作,传递“检察温度”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急难有情,情有馀兮。真诚感谢贵院的支持和帮助,愿在司法救助等检察业务中,与贵院交流学习、携手共进,推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对该院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协助调查表示感谢。8月3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打来的协助电话,特委托对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被害人的家属李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协助调查。该院迅速反应,立即组织2名干警到被害人家中实地走访、前往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据悉,李某丈夫高某20多年前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出租车,遭遇抢劫致其死亡。犯罪嫌疑人一直潜逃,2022年落入法网,但因经济状况无赔偿能力。丈夫高某遇害,李某一直有个心结,希望犯罪分子能被绳之以法,并赔偿经济损失。这些年来文化程度不高的李某靠打零工维持全家基本生活,独自拉扯大孩子,赡养双方老人,生活异常艰辛。目前,李某在家照顾年事已高且多病的父母,无经济来源,全靠亲朋好友接济,生活困难。
经该院干警实地调查,认为李某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儿子在部队服役系现役军人亲属,属于重点救助对象。随后将调查的情况和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的办案部门。8月12日李某等领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燃眉之急,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从祖国的西北边陲到齐鲁大地,远隔万水千山,却紧密相连。该院此次协助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了检察联动职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为民办实事” 的决心。
来源/通讯员| 博州检察、博乐检察/王红梅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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