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围绕“三个大考” 答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气象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你们部室围绕4项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工作推进的成效是什么?”这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合办公室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的一幕。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坚持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以“月结季评年考”为抓手,着力构建多视角、立体式、全方位的干部考核评价体制,考准考实干部实绩,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更好状态、更实作风推动工作、服务群众。
围绕月度考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月初召开会议,对列入计划安排的事项,及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查找问题短板、研究解决对策,加强跟踪督促。实施“清单化、闭环式”工作管理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信息宣传4项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完成情况,明确由机关组织部、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每月形成督办通报。今年以来,对机关各部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效能作风建设等开展督查督办14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围绕季度考评,科学设置标准。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建立“共性指标+个性指标+负面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考核干部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重点考核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效率、效果等,对党建活动参与度不高、效能督查被通报的实行负面扣分;坚持一般与重点相结合,既看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又重点关注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的表现,杜绝平时考核“千人一面”,有效防止平时考核“走过场”,并坚持强化成果运用,将平时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围绕年度考核,全面综合评价。推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评议制度,邀请县纪委委员等参与,广泛吸纳意见建议,强化结果运用,将述职述廉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得分前三名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全面评价干部的综合表现,在广泛民主测评的基础上,以年度优秀等次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由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票决,2021年度共27名干部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切实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好的作风是落实工作的保障,我们要围绕‘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履职尽责,带头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怀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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