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走出同级监督新路子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秉持守正创新工作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出“一谈话两测评三发函四报告”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同级监督安源“新路子”。
“各位常委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审视自我,自觉正视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前不久,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委书记康峰对区委常委开展同级监督政治谈话时开门见山。
谈话前,采取个人自查、部门核查等方式收集区委常委个人及其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谈话中,区委书记逐一指出每个常委个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谈话后,区委常委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在年终民主生活会上就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安源区还实施了“两测评”制度。区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由区委委员和区纪委委员分别在区委全会上、区纪委全会上进行测评。
区纪委对“两测评”成果和审查调查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区委常委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时指出进行纠正。比如,因水利部门系列违纪违法问题,某分管区领导两次测评分数较低,对此,分管区领导督促水利部门出台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等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我委在开展‘六稳六保’监督检查中发现,区发改委作为牵头单位,未有效履行职责,部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区领导,请对该问题进行督办。”安源区制定提醒督办制度,对发现同级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由区纪委向分管区领导发出提醒督办函。
除了发放督办提醒函之外,安源区还在对新任“一把手”开展“四交底”廉政谈话、巡察反馈、宣布处分决定前,向分管区领导发出邀请函;在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向区委常委发出提示函。2020年,发出提醒督办函18份,邀请函7份,提示函11份,提出整改建议41条,督促整改问题32个。
以往,年终考核主要看区委主体责任报告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如今有了新变化。安源区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和年度分管重要工作情况报告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方面,四个报告成为同级监督工作年终重要评估依据。(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3/t20210301_236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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