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因交通事故雪上加霜 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23-12-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院帮我们落实了政策,还给老人安排了工作,我们一家又有了盼头。”11月10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远在邯郸的司法救助家庭进行回访时,申请人贾某很是感激。
贾某是开发区检察院今年3月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害人的丈夫,妻子王某因车祸死亡,肇事司机高某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死亡。贾某无法得到有效赔偿,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夫妻双方父母也需要赡养,家庭贫困,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开发区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邯郸市大名县中龙化村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经与村委会干部、邻居座谈,到学校、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到申请人家庭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属于被重点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家中有3个未满14周岁的孩子,长子为残疾人,长期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事故发生前,家庭收入主要靠贾某夫妇在外经营流动摊贩,尚且不能维持生计。事故发生后,三名年幼的孩子只能交由家中年过七旬的老人照料,且背负很多外债,生活困难。
为保障救助实效,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赴邯郸市大名县中龙化村发放救助金,在确定低保政策、残疾人补贴已经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就后续持续救助、保障救助效果开展座谈、寻求办法。同时,向大名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贾某家庭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共同协商救助方案。两地检察机关未检、控申部门同大名县妇联、中龙化村村委会结合各自职能成立跟踪回访小组,确定持续救助。未检部门指派心理咨询师为3名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控申部门就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中龙化村村委会对贾某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向其提供符合家庭实际情况的工作以增加收入。妇联定期为贾某家庭送去日用品、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加强日常关怀。
开发区检察院还进一步拓宽救济途径,主动衔接社会力量,严格甄选具有资质、运营规范的民间公益社团组织,主动上门与廊坊市远山行爱心助学公益联盟沟通协商,由远山行爱心助学公益联盟为贾某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助学金,助力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11/t20231127_6078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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