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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道路安装上了安全防护栏

发布时间:2023-12-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连接两镇的道路路面较窄,两侧临水却无安全防护措施,严重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线索后,在路口召开听证会,并积极跟踪,督促履职,促使有关部门于近日将安防设施安装到位。

  

  5月27日,沧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的公益损害线索:该县姚官屯镇前李寨村东南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线索后,检察干警第一时间邀请线索填报志愿者共同实地踏查,发现该路为连接沧县姚官屯镇与李天木镇的道路,路面较窄,两侧临水却无安全防护措施,仅有一处“防溺水”警示牌。同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发现,该道路附近新建有居民楼、学校,人口密度大,过往车辆、人员较多,人员溺水风险大,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图为行政公益诉讼“上门听证会”现场。

  6月15日,沧县检察院立案。经进一步核实勘查,确认该路于2012年前修建,2012年验收,隶属于沧县姚官屯镇辖区,为村道,路面宽3.5米,两侧临水750米(东侧150米、西侧600米),水深超过1.5米,临水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依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应当设置防护栏,但因历史原因该路未落实交通建设项目相关制度。为厘清职责,6月19日,该院向交通部门和镇政府同时发出磋商函。

  为推动协同治理,6月20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志愿者、村民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在该路口召开行政公益诉讼“上门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就该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公益损害程度、相关部门法定职责等做了详细介绍,充分听取了参会各方的意见。听证人员均表示,随着两镇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长,通行车辆、人员均比修建道路时期大幅增加,尤其汛期水位不断升高,路面窄且临水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应当及时设置安全设施。会后,参会各方代表在道路现场进一步就整改工作进行磋商,由镇政府和交通部门协作配合,申请项目资金,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日,该院送达《磋商意见书》《事实确认书》。

  

  沧县检察院邀请听证人员和志愿者对护栏安装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磋商后,该院积极跟踪,督促履职。最终,镇政府向县政府申请财政支持近30万元,交通部门于10月下旬将安防设施安装到位。10月27日,该院邀请参与该案的听证人员及4名志愿者前往现场,确认该道路临水路侧均已安装符合国标的安全防护栏。至此,群众出行安全隐患消除。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11/t20231120_6067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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