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淇滨区:支持起诉,让老人老有所依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老年人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当伸出援手,通过法律途径帮助老年人解决‘老无所养’问题。”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杰谈到所办理的一起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案件时感触颇深。
唐老太年逾八旬,育有5名子女,平日里和老伴共同生活。2023年5月,唐老太的老伴过世了,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被打破——5名子女对如何赡养唐老太争执不下。让人想不到的是,唐老太的儿子甚至不让唐老太住在家里,而是将母亲送到其侄子家中居住。唐老太觉得自己老无所依,伤心不已。
生活总要继续下去。经过思想上多次挣扎,2023年11月,唐老太向淇滨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希望检察机关帮助她向5名子女索要赡养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李杰专程到唐老太所在村的村委会了解情况。原来,因唐老太的老伴姬某生前住院引发陪护及医疗费分摊问题,5个姐弟之间产生了矛盾。唐老太的儿子以姐姐们把父亲的丧葬费拿走为由拒绝赡养唐老太,并将唐老太送去其侄子家中,进一步激化了姐弟之间的矛盾。
检察官认为,唐老太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属于老年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2023年11月14日,淇滨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纠纷,本着促进家庭成员团结和睦、真正解决老人晚年老有所养的问题,淇滨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针对矛盾症结,检察官兼顾“情理”与“法理”,分别对唐老太的子女进行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同时就前期调查到的情况与法院承办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
日前,在法检两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5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唐老太赡养费400元,且轮流承担照料唐老太的责任,唐老太“老无所养”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何芳莉 李金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31_6420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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