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一场跨区域的长城保护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1日《法治日报》第5版
明长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段位于上海庙镇东南部,西起黄河东岸,长达82.5319千米。包括头道边和二道边,两道长城墙体一南一北,基本呈平行走向,头道边修筑于明朝嘉靖年间,规模较大,是内蒙古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界线,二道边修筑于明朝成化年间。
明长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段遗址。李鹏飞 摄
这里,一砖一瓦都保存着原始浓厚的古朴气息,在岁月的长河中丰富着鄂托克前旗历史源远流长的文化内涵。
由于自然风蚀、人为损坏等问题,长城遗址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在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
近日,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在这段长城边上举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邀请宁夏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两地文旅部门、属地镇政府、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两地村民代表,在长城脚下召开公开听证会。
“做好长城保护,不仅要加大监管力度,更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听证会上,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丽梅结合前期专项调研、实地踏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就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行政机关发表意见后,与会人员围绕下一步如何有效保护长城积极交流发言、建言献策。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在古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相关案件办理上,实现从线索发现到调查取证的立体化协作。还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案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精心调查取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进长城资源和长城文化保护。
此外,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多次联合旗直相关单位,进嘎查村社区,入田间到地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长城历经岁月洗礼,造就了独特的历史景观。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深入推进,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作为保护长城的重要力量,将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让长城资源得到悉心司法呵护。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6/t20240618_6518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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