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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浑源:检护质量安全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要求,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浑源县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等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2024年8月20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本县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各家店铺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售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登记,确认是否有3C认证,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拼装车、改装车上市流通。同时,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车体、铭牌信息不一致的车辆。

  下一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热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408/t20240822_6619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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