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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八部门安排部署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2024年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了去年以来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并就做好2024年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作出部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参加会议并对全省涉税检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马晓军指出,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法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惩治和预防涉税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履行批捕、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责。批准逮捕涉税犯罪6件8人,起诉11件24人,监督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5件5人。二是加强重大案件指导办理。对24件重大疑难案件集中组织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会商解决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审慎稳妥处理涉实体企业的案件。对主动认罪认罚,及时补缴税款的实体企业依法从宽处理。对4名涉税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依法不起诉27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马晓军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加强打击涉税犯罪工作。一要落实政治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严厉打击涉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净化营商环境、保障财税安全、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政治责任,切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要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联合利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虚开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开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财政返还和政府补贴,利用空壳公司暴利虚开、异地虚开、变票虚开等严重涉税犯罪,各地要结合涉税犯罪类案分析,围绕公司存续监管中的制度漏洞,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三要加强监督配合。充分发挥联合工作机制和涉文娱领域司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联合督办和指导,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提升打击治理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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