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民生“微幸福”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着眼群众期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合力,走进群众身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防患于未“燃”!
@内蒙古苏右检察
近日,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检察人员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调查摸排。经实地调查发现,均存在“飞线充电”、违规上楼、楼道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多种暗藏的消防隐患,严重威胁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检察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密切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苏尼特右旗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受邀参加。与会代表就前期开展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共同为存在的问题困难出谋划策。参会行政单位表示,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设置集中充电设施,确保整改措施有力有效。目前,全旗初步计划投放充电桩50余处。
以检察监督助力中医药更规范
@集宁检察
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医药保护专项活动,对辖区内销售中药饮片的药店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重点围绕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中药饮片是否存在产地不明、未标注产品规格、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药材的材料和容器与药品性质不相适应、中药饮片超出有效期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中药饮片包装上无产品标签或标签字迹不清晰、标签未注明产品规格等问题,行政机关现场责令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整改,并对相关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检察人员向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说明,引导教育其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并将进一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对辖区中药饮片全面检查,依法履职,在促进中医药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同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检察蓝”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乌拉特前旗检察
近日,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深入快递物流工作一线,开展寄递安全宣传工作。
检察人员深入顺丰、邮政等多家寄递运营场所,通过宣讲“七号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加强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对违禁物品的辨识意识,规范验收留痕工作,特别是在快递分发派送过程中及时登记上报处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违法风险的快递包裹,从源头上拧紧寄递行业的“安全阀”。同时,检察人员向各营业点的快递员送上了“致快递小哥的一封信”,引导寄递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寄递行业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工作警惕性,主动提升安全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综合苏尼特右旗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7/t20240708_65519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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