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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举办“检护向阳”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教母亲节特别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1日,小黑河地区检察院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女检察官协会,联合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为未成年服刑人员及其母亲举办“检护向阳”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教母亲节特别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内蒙古自治区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传红,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勤出席活动并讲话。

  

  王勤向未成年服刑人员家长介绍了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改造、学习、生活情况。女监通过“扶苗计划”等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有效促动了未成年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励志成长。

  

  赵红军围绕妇联工作,就更好保护未成年罪犯权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理解向阳而生的重大意义。希望家庭承担起家庭教育第一人的责任,为孩子提升和完善家庭教育能力,学会给予孩子适度的关爱和管教,帮助孩子顺利回归正轨。二是深化联动,更大范围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联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探索构建家庭、监狱、检察、妇联多位一体的教育改造体系,建立家庭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三是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成为自己和家庭命运的合格掌舵人。希望未成年服刑人员要勇敢面对过去的错误和不堪,用心矫正自己的认知和行为,努力创造美好的明天。

  

  马迎春表示,检察机关要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保护每一位未成年。内蒙古自治区女检察官协会将发挥协会优势,助力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教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同心圆”。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法院、执行机关、妇联、学校成立未成年六大保护格局,共同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家庭温情作用,助力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见成效。家长们要汲取教训、查找自身问题,把对过往的遗憾转化为对孩子加倍的关爱和理解。坚定改造信心,重启人生之路。期望未成年服刑人员从错误中汲取经验教训后,进行自我回顾和反思,要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学校中,矫正认知和行为,逐步蜕变,收获新的人生。

  

  

  

  

  

  为表达未成年服刑人员对妈妈们的爱和牵挂,未成年服刑人员向到现场的母亲赠送了亲手制作的扎染围巾和鲜花,并表演了舞蹈《烛光里的妈妈》。还共同观看母亲节短片《妈妈也是第一次做妈妈》。

  

  

  

  

  

  未成年服刑人员家长看到了孩子们的变化和进步,表示这次亲情帮教真正让她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真心感谢监狱民警、检察官们和社会各界对孩子们的关心和爱护,期盼着孩子们早日回归社会、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

  

  

  

  

  

  在亲情帮教活动现场,服刑人员与亲属聚在一起,与家人的亲密接触,抚慰了服刑人员的心理,让她们深切感受到亲人的关怀和期盼,获得了温暖和力量,增强了积极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5/t20240513_6462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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