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深化检校合作 携手谱写法治新篇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1日,包头市检察院与内蒙古科技大学举行《检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并为“教学实践研究基地”揭牌。会议聘任包头市检察院3名员额检察官任内蒙古科技大学实务导师。

  

  

  

  

  

  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表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在理论研究、课题申请、实习教学及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等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批联合课题被立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案例获全国MSW研究生案例大赛一等奖。根据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检察机关将为内蒙古科技大学老师提供实践的舞台,为学生提供实习的平台,为教学与实务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借力内蒙古科技大学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在案件办理、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层次、提高水平,形成更多有特色亮点的合作成果,不断致力于拓宽合作领域,打造具有包头特色的检校合作示范样本。

  

  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韩永全表示,希望依托此次《检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尽快建立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深度融合模式,争取检校合作早日结出丰硕成果。内蒙古科技大学坚持聚焦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与包头市检察院的合作,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提高地方战略的可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5/t20240513_64626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