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支持起诉“组合拳”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擦亮“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重点聚焦“一老一小”、残疾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通过充分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坚持“三端发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源头端、诉前端、诉讼端“三端发力”为抓手,强协同聚合力,推动溯源治理落地见效。一是源头端,排查预防,创建“检察+商会”法治服务新模式,加大对民事纠纷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如,慈溪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商会”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借助慈溪商会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辖区近50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将从该机制中受益。二是诉前端,多元化解,联合多部门织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网。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平台,对接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妇联、残联等部门,推动矛盾纠纷在一线解决、就地化解。探索开发线上线索推送、信息共享系统,在“云端”形成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慈溪、象山等4个基层检察院已建立协作机制,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支持158名外来务工人员维权讨薪案时,加强与法院、劳动监察部门的联动,帮助追回劳务报酬260余万元。三是诉讼端,加强衔接,优化司法服务供给。坚持和解先行理念,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家事审判等制度配套衔接,积极构建“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新模式,对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引入司法确认程序,保障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如,鄞州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为民协作互动机制》《关于民事案件法检协同源头治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化检察履职与司法为民的深度融合,促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提升检察力度和温度
持续开展“惠民生暖民心”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和监督范围,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种手段,切实增强民生福祉。一是注重拓展支持起诉领域,延伸监督触角。将支持起诉的范围由支持劳动者讨薪维权、支持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等领域向支持遭受家暴妇女、残疾人维权等更多领域拓展,以法治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腰”。二是支持起诉过程可触可感,及时高效解决合理诉求。开通特殊群体维权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及减免诉讼费用等,及时高效解决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的支持起诉案件,充分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组织相关当事人召开公开听证会。2023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已对13件疑难复杂的支持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促进8件案件的矛盾纠纷当场化解,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三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主动延伸办案职能,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劳动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引入社会慈善基金、公开募捐等救助力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宁海县检察院在办理77岁邵某交通事故纠纷支持起诉案时,联合法院承办法官、邵某和虞某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促成肇事者虞某与受害人邵某达成了赔偿4.8万元的和解协议,之后又帮助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邵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和社会救助金。
三、迭代升级检察服务,促推助力社会治理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支持起诉案件的生效裁判公平公正、执行规范到位。优化检察多跨协同联动服务,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全流程跟踪问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对支持起诉案件的生效裁判及执行活动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判得准、执行得了,使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深入分析矛盾纠纷发生原因,对支持起诉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机制,消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避免和防范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如,针对讨薪类案件常见多发的情况,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劳资纠纷调处协作机制、欠薪快速垫付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构建跨区域支持起诉机制,凝聚共同保护合力。宁波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六大业务协作机制,为两地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加灵活便捷、优质高效的跨区域检察服务。运用该机制高质效办理的5件泸州籍外来人员申请支持起诉案取得良好效果,1件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写入《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年)》。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强化企业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引导企业合法用工、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在宁波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检护民生”“小案不小办”专栏,加大对农民工讨薪、家暴妇女离婚等支持起诉案件的宣传,阐释民法典相关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风气、树立行为规则、宣扬公序良俗。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9/t20240904_6650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内涵和要求 深化民事检察监督
- 下一篇: 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的组成及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