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辽宁丹东元宝区: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开学季,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走进辖区八道小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图为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知识,特别是黑恶势力侵害学生的主要形式,提醒同学们要勇敢向不法侵害者说“不”,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通讯员韩单 陶冶摄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pxw/202409/t20240919_6663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