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立足检察职能保护黄河生态传承黄河文化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黄河“最后一道弯”的“蓝卫士”
河南开封:立足检察职能保护黄河生态传承黄河文化
黄河奔出桃花峪,浩浩汤汤向开封而来。
初秋时节,记者来到河南省兰考县东坝头大堤,从东岸远眺,黄河之水正对着大堤奔涌而来,浪涛翻卷,声声拍岸,而后在大堤的阻拦下悻悻折转,缓缓东流。
“这儿就是黄河的‘最后一道弯’,历史上决口过143次,以前的兰考高地是沙,洼地是水,无处耕种……”兰考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齐改丽向记者介绍。
看着眼前的美景,听着旧时的故事,焦裕禄同志笔下“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描述如在眼前。
维护黄河河道行洪安全
“这个地方原本是‘三不管’的地儿,好多人在河道上堆土转卖,检察院来了以后,现在没有人堆土了。”8月14日,记者来到兰考县谷营镇马寨村原村址附近走访,当地村民说起了之前的情况。
黄河流入开封平原后,落差骤然变小,大量泥沙沉积,日积月累,河床普遍高出开封市区地平面7米至8米,出现“地上悬河”的奇景。在河道旁的洼地里,曾有不少村落世代居住,马寨村便是其中之一。因居住环境危险且影响黄河行洪,近几年村民已整体迁入新址。
河道旁的这些村庄迁走后,留下的耕地土堆都是优质沙壤,这些沙壤被违法分子卖往本省的商丘、周口以及安徽等地用作建筑材料。
2023年6月,兰考县河长办发现,马寨村原村址有大量堆土,多达10万余立方米,严重影响黄河行洪安全,遂将该线索移交给检察机关。兰考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于同年7月14日向兰考县河务局发出检察建议。河务局立即着手整改,2023年9月,兰考县检察院收到河务局整改完毕的书面回复。
针对非法售卖土壤行为大量存在的问题,兰考县检察院、河务局联合组织召开由属地镇政府、河长办、自然资源、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及相关村委会参加的座谈会,从边界厘定、交通运输、执法管控等多个方面明确责任,并商定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同时,该院与山东省东明县检察院会签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守护黄河行洪安全。
据悉,2022年以来,开封市检察机关创新建立黄河(开封段)保护“五点一线”联动体,在黄河流经的5个县区选址设立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依法履职收集线索,并加强黄河两岸联动,会同沿黄故道四省四市会签协作机制。截至目前,开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守护黄河安全行洪类案件25件,督促属地政府拆除违法建筑17万余平方米,清理河道2.7公里,清除垃圾100余吨,黄河安澜得到有效保障。
呵护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之美
“妈妈,你看,天上有大雁!”开学前,开封黄河游览区的滩区上,四处都是带着孩子游玩的居民。
2023年1月,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接到水稻乡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联络员反映,称水稻乡杨桥社区附近有一处违章临建房,属于柳园口湿地保护区范围。
柳园口湿地是省级自然保护区,具有保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降解污染、调节气候等重要功能。该违章建筑地处黄河滩区与柳园口湿地重合区域,既破坏黄河湿地生态环境,威胁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安全,又严重影响河道行洪,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2月,示范区检察院向水稻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湿地生态保护职责,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并做好普法宣传。水稻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组织力量拆除了违章建筑。
2023年3月,示范区检察院对该案跟进监督,确认现场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黄河滩区环境恢复原状。其后,示范区检察院与水稻乡政府先后多次为辖区居民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让“生态黄河”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开封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黄河流域保护的关键任务,秉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理念,共办理黄河生态保护案件33起,督促修建防风固沙林23亩,新栽林木270余亩,清退大量鱼塘及黄河滩区内违章建筑,还鱼鸟一方“自由天地”。
保护黄河故道文脉生生不息
作为八朝古都,开封不仅有着丰富的文物文化遗产,也保存了众多传统村落。
在开封市祥符区历史文化名镇朱仙镇,错落分布着岳飞庙、清真寺、运粮河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朱仙镇木版年画一条街。古镇上,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互相融合,形成“一庙、一寺、一河、一画、一街”的独特空间结构。
今年5月,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时发现,朱仙镇古城的岳飞庙存在文物保护力量不足、消防设施老旧等安全隐患。经立案调查,该院于6月依法向朱仙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岳飞庙的修缮维护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8月15日,在朱仙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朱仙镇传统村落估衣街村和西街村。行走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青葱翠绿的古树、错落有致的瓦房、雕梁画栋的古院映入眼帘,一瞬间梦回千年。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孙巧玲告诉记者,今年7月,该部门在走访中发现,两个村落内不同程度存在乱搭自建房、古建筑未配备消防设施、街道电线乱接乱搭等情况,甚至有多处古建筑破损严重,院内杂草丛生、堆放大量垃圾,亟待修复。
7月26日,该院召集朱仙镇政府、镇城建所、西街村、估衣街村召开座谈会,了解各个古村落的现状,围绕如何修缮古建筑、养护古树木、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交流。各相关部门达成共识,要找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凝聚多方力量走出一条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深度融合、乡村全面振兴、村民增收致富同频共振的发展之路。
朱仙镇古建筑群保护一案,正是近年来开封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一个缩影。
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检察官针对辖区内古树生长环境、生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近五年来,开封市检察机关依托黄河(开封段)保护“五点一线”联动体,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4件。未来,该院将与行政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织密黄河流域保护网,把黄河真正变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常玉洁 雷继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9/t20240919_666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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