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以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伽师县纪委监委坚持落实“一月一评查”制度,严守案件审查质量关,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月初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宣读《案件质量评查分析通报》,对上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下业务指导的重要载体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审查调查能力提升。
“评查过程采取阅卷评查、座谈交流、领导点评的形式,结合上下联动、优势互补、互学互鉴,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机关部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先初审、后交叉复审,形成了‘一审再审,交叉复审’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查审双方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业务指导常态化机制,针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通过“导师带徒”机制,由班子成员牵头、对口包联纪检监察室负责,及时跟进评查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并在次月的评查会上进行“回头看”。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协作区暂行办法》,由机关部室和纪检监察室对口帮带乡镇纪委(监察办)和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同时,针对评查中发现基层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方面存在的短板,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视连网”平台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线上“面对面”讲解、“点对点”答疑,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伽师县纪委监委权娜| 责任编辑 裴华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51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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