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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工作提醒单督促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一份来自和田地区纪委监委《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提醒》送达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曾冠军手中,一同送达的还有一份问题清单。当天,未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班子成员先后收到内容不同的“工作提醒”。

  这是和田地区纪委监委协助地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用好“第一种形态”,关键在党委(党组)。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

  落实“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严格的标准、规范的程序是前提。该地区纪委监委积极协助地委做好制度细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和田地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具体实施办法》,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出了具体安排,对工作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行动指南”,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我们在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党委(党组)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工作中当‘甩手掌柜’,开展谈心谈话不积极、不主动。”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柏红霞介绍说。

  针对上述问题,和田地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会同有关部门对今年1-7月地委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梳理统计,结合今年以来全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掌握情况,以及在地区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理规范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向地委班子成员分别制发《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提醒》,提醒其针对存在问题,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责任单位“痛处”,对症开出“药方”。

  该地区纪委监委包联县市实地帮助指导,对县市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针对性、实操性指导,提升县市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提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激励和保护干部。

  各级党委(党组)通过提醒谈话、履职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采取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的形式,对分管部门中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讲清讲透政策、纪律和规矩,切实让被谈话人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督促其切实加强整改。

  为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和田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后相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同时,采取抽查、回访等方式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对倾向性问题是否得到遏止、提醒警示的事项是否整改到位、苗头性问题是否反弹等进行进一步核验。(和田地区纪委监委 杨莉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5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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