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负面清单”拉起作风建设警戒线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不得借看望慰问、贺喜探病等,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伙食费,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按标准交纳伙食费;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或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燃油、过路等费用......”日前,哈密市纪委监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试行)》,对禁止性情形作出明确规定,拉起警戒线、筑牢防火墙。
据了解,该清单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纠治“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认识不精准、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分类提炼出两大部分10个方面96项禁止性情形。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制止餐饮浪费……清单从9个方面列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80项具体情形,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方面列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6项具体情形,详细开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列出负面清单是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具体举措,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系统了解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明白‘应该做什么’、清楚‘不能做什么’,避免踩红线、闯雷区、触高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还将把负面清单所列问题及其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既聚焦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严明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盾,不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善向好。(哈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娜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54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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