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区纪委监委严把“三关”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年初以来,伊春市金林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坚持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严把程序关,做到手续完备。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审理环节的独立性,在接收移送审理的案件后,审理人员全面独立审理案卷材料。既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人员与财物处理等要素进行审核,又对案件审查取证过程中的办案程序、是否依法文明办案等严格把关。同时,严格落实初审制度,对手续不完备、立案依据不准确、证据不充分的案卷,及时要求办案人员补充。
严把证据关,做到事实清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把证据关。对存在证据不足、违纪款未追缴到位、相关人员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案件,退回并提出书面补证或督促办理意见。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规范案件受理,严格证据审查,强化工作责任,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
严把定性关,做到处理恰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坚持集体审议,慎重审议,本着对案件质量、被审查调查人员负责,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危害后果,准确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给予恰当的定性量纪,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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